原副标题:知识产权局:正研究工作制定明确规定 具体恶意 贸易公司注册资金商标罚款振幅
中新网7月9日电
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财政司宋建华9日介绍,知识产权局准备研究工作制定《关于法规商标申请注册行为的若干明确规定》,并已向社会上公开发表征求意见。《若干明确规定》细节包括商标法第四条的明确适用情况和考虑环境因素,以及具体针对恶意注册进行提醒和罚款两种违法行为的适用情况、罚款振幅。
国家知识产权局9日下午举办第一季度例行新闻报道招待会,发布2019年下半年主要管理工作统计资料及有关状况。大会,宋建华就“商标法修改成果”做出回应。
宋建华指出,商标法颁布以来,几经数次修改。特别是在是2013年修改后的商标法对保护商标专用权,推动经济发展持续发展发挥了最重要作用。但近年在实施步骤中,也出现了一些难题,例如,商标确权程序中简单;以“傍名牌”为目标的恶意申请,以转让慈善机构为目标的囤积注册行为大量出现,相当严重扰乱了资本主义社会秩序和商标管理工作社会秩序;商标专用权保护幅度尚待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