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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报税」税务误区!6个涉税误区不要有

「代理报税」税务误区!6个涉税误区不要有

发布日期:2020-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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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介绍:误区1、收到的合约违约收入不需要缴纳增值税好多会计认为:我该公司跟一个顾客签订 代理报税了购销合约,另外由于顾客出现违约事宜,该公司收到顾客交来的违约计入了“开业外收入

误区1、收到的合约违约收入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好多会计认为:

我该公司跟一个顾客签订 代理报税了购销合约,另外由于顾客出现违约事宜,该公司收到顾客交来的违约计入了“开业外收入”,到底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只不过这是一个缴纳误区!

正解:

应该分状况处理:

■对于合约未履行时收取违约方的违约,须缴纳增值税,也不用开具发票;

■但是对于合约早已履行,购买方因延迟付款等因素,按合约约定向销售方支付一定额 代理报税度的违约,属于价外开销,应并入营业额计算缴纳增值税,并开具发票。

方针:

(1 代理报税)、《中华民国增值税组织法》第6条的明确规定,营业额为纳税人卖出货运或 代理报税者应税劳动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开销,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2)、根据《中华民国增值税组织法法律法规》(司法部、法务

财务

局令第50号)第十二条明确规定:法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开销,包括价内向购买方收取的利息、支出、基金会、集资费 代理报税、返还收益、奖赏费、违约、滞纳金、延期付款贷款、赔偿、代收款项、代垫现金、包装费、包装物地价、库存费、优质费、交通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物理性质的价外车费。

根据《中华民国发票管理工作必要法律法规》(国税发〔1993〕157号)第三十三条更进一步具体:填开发票的的单位和一个人必需在发生经营管理的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管理的业务的不准不准开具发票。

误区2、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的增值税抵扣是按照面值计算

好多会计认为:

该公司取得的过路过桥费限额发票,在抵扣增值税的时候必要按照面值×3%计算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对吗?

只不过这是一个缴纳误区!

正解:

应该按照不含税面值来计算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

方针 :

根据《司法部 国家所

财务

局关于州际公路通行费

增值税

抵扣有关难题的通知》(税务〔2016〕86号)文相关明确规定:

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支付的干道、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务债券,下同)上注明的车费额度按照下列式子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1)、国道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国道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额度÷(1+3%)×3%

(2)、一级高速公路、二级高速公路、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一级高速公路、二级高速公路、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额度÷(1+5%)×5%

误区3、所有收到的财政性经费均属于不征税收入

好多会计认为:

该公司收到一笔财务拨付经费,既然是财政部门给的,就一定属于不征税收入是吗?

只不过这是一个缴纳误区!

正解:

只有中小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天津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值的财政性经费,凡同时符合要求前提的,才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

方针:

《司法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作财政性经费中小企业个人所得税处理难题的通知》(税务〔2011〕70号)明确规定:

中小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天津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值的财政性经费,凡同时符合下述前提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值中减除:

(1)、中小企业能够提供明确规定经费专项用作的经费拨付文档;

(2)、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经费的政府机构对该经费有专为的经费管理工作必要或明确管理工作要求;

(3)、该公司对该经费以及以该经费发生的支出分开进行审计。

假如既没有政府机构出具的经费拨付文档和经费管理工作必要或明确要求,也未分开进行审计,就不属于不征税收入,不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值中减除。

误区4、代开增值税发票必需在税务代开

好多会计认为:

代开增值税发票,尤其是专票,必需到定额机构兼办是吗?

只不过这是一个缴纳误区!

正解:

■零星纳税人卖出其取得的不动产,应缴的增值税代行地租行政机关代征;

■第三人出租不动产,应缴的增值税代行地租行政机关代征。

因此以上2种状况在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时候需要在地税局代开。

方针:

(1)、《司法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性推开

增值税

改征增值税体制改革的通知》(税务〔2016〕36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相互交由代征税赋的通知》(税总发〔2015〕155号)

误区5、只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均可以抵扣增值税

好多会计认为:

只要进货或者支付开销的时候,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相符后就可以抵扣增值税是吗?

只不过这是一个缴纳误区!

正解:

■取得专票并不一定允许抵扣,比如住宿费专票,雇员出差取得的住宿费专票可以抵扣,但是该公司接待顾客,收到饭店另行开具的“住宿费”增值税专用发票,即便是认证相符也不得抵扣;

■某种程度该公司组织雇员旅游观光,收到饭店另行开具的“住宿费”增值税专用发票,即便是认证相符也不得抵扣!

方针:

《司法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性推开

增值税

改征增值税体制改革的通知》税务(2016)36号附加一《

增值税改征增值税体制改革全面实施

》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

下列工程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用于简陋计税方式计税工程项目、免征增值税工程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运、原料修理修配劳动、公共服务、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人民币、资产、不动产,仅指配有于上述工程项目的人民币、资产(不包括其他权利性资产)、不动产。纳税人的应酬应酬消费者属于个人消费。

(2)、非正常伤亡的购进货运,以及相关的原料修理修配劳动和交通公共服务。

(3)、非正常伤亡的在的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运(不包括人民币)、原料修理修配劳动和交通公共服务。

(4)、非正常伤亡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运、的设计公共服务和建筑物公共服务。

(5)、非正常伤亡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建设所耗用的购进货运、的设计公共服务和建筑物公共服务。纳税人增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性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建设。

(6)、购进的乘客运输服务、利息公共服务、休闲公共服务、村民日常公共服务和Entertainment公共服务。

(7)、司法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明确规定的其他情况。

误区6、零星纳税人都 代理报税是按照3%征收率缴纳

好多会计认为:

中小企业只要是属于增值税零星纳税人,就不想按照征收率为3%来计缴增值税是吗?

只不过这是一个缴纳误区!

正解:

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征收率并不一定就是3%,还要看明确的的业务类别。

比如:

■卖出自己使用过的人民币,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卖出、出租不动产的征收率为5%;

■提供劳动派遣公共服务等,可以选择利息征收,按照简陋计税方式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方针:

(1)、根据《司法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份货运适用增值税低税收和简陋必要征收增值税方针的通知》(税务〔2009〕9号)明确规定,零星纳税人(除其他一个人外)卖出自己使用过的人民币,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零星纳税人卖出自己使用过的除人民币之外的道具,应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2)、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税务第47号新闻稿明确规定:

零星纳税人提供劳动派 代理报税遣公共服务,可以按照《司法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性推开增值税改征增值税体制改革的通知》(税务〔2016〕36号)的有关明确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开销为营业额,按照简陋计税方式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利息缴纳,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开销,扣除代劳务的单位支付给劳动派遣雇员的薪水、社会福利和为其兼办医疗保险及房屋社会保障后的额度为营业额,按照简陋计税方式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3)、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第16号新闻稿《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管理租赁公共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工作暂行规定》明确规定:零星纳税人出租不动产适用5%的征收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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