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管理工作涉及定额、地租两个部门。产品销售、修理修配的发票由定额部门管理工作,而零售业发票由地租部门管理工作。
时至今日,各级
税务
行政机关采取了许多系统化的政策,加强了各种发票的管理工作,如厦门市地税局于
2002
年开始在全区推行竞猜发票、
2005
年相继在全市首批推出发票旅游观光奖和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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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场查处功能,促使用票量、用票自然环境有更进一步改进。
商家:开发票就可能多缴税
“不投票日行为主要集中在商业性批发、提供公共服务节目,在这些纳税中有一大部分为群体未建帐户。”市税务和市地税局身为民众介绍说,目前为止,一些大的中小企业、商家,在建账法规的只能,工商业、
税务
、金融机构等部门对其数据、的产品、物料进出、收入状况了解得较为全面性,而对于一些数量小、不够法规的经营者,要全面性了解其营业收入,通过实际收入来征税非常更容易。因此,根据《征管法》明确规定,税务机关对于这些未建账或账证不完善的纳税,只能根 个人报税据企业状况及地皮、经营管理总面积等诸多环境因素,综合性推算出该经营者的
税赋负担
水准,核准低于营业额。
比如,的公司店铺核准的营业额是
2
万元,而一月具体营业额是
2.5
万元,如果该店铺把一月发票使用量控制在
2
万元之内,又未立即向税务部门多审批,那么就按
2
万元营业额缴纳相关税赋。但如果其发票使用量开具了
2.5
万元,那么发票在税务部门换购时,另外
5000
元的开票额就要再补缴税赋。如此一来,商家为了少缴税收,就想尽办法少开、不开发票。
此外,如果该店铺倒数几个月营业额超过
2
万元,那么,说明该店铺限额偏低,按法令明确规定,税务部门也要相应提高其限额。
消费者:“默认”不开发票行为
“消费者索要发票的社会化不高,也是商家‘懒’得开发票的一个因素。”税务部门有关民众说。
据介绍,消费者不立即索要发票,一般存在几种认知。一种是“自认”,许多经营者对索要发票的消费者进行加价,导致一些消费者在消费者时未立即索 个人报税要发票,他们认为反正开与不开一 个人报税样,又不做报销汇票;一种是“得低廉”,一部分经营者为达到少缴税收的目标,对不想发票的消费者必要让价,实行折扣,比如打折、少收零头等,诱使消费者不索取发票或只开具经营者自制的债券;一种是“嫌困难”,一些消费者在遇到经营者“发票可用完”等推脱时,觉得要发票较为困难,为左丞就不想了;还有一种是“爱面子”,比如几个好朋友一同到饭店、餐厅吃饭,付账时商家以借机推脱,埋单者不想感想留下“斤斤计较”的深刻印象,也就仍然深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