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商务部局长汪康12日在上海表示,全面性推开
试点后,个人二手房的交易税负将略有降低。
汪康在当日新华社举行的招待会上做此表示。
按照201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工作报告布署,去年5月1日起“
”试点范围内将扩大到纺织、金融业、银行业和贫困零售业,并将所有中小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税率纳入 外国公司注册抵扣范围内,确保所有企业税负只减不增。
针对新政实施后个人二手房交易的税负变动,汪康称,在此之前个人转让房屋的征税和免税方针将延续,税负将“保持基本上平稳”。
他举例来说说,现在二手房交易按5%的增值税率征税,如果楼价为100万元(港币,下同),需交5万元增值税;全面性推开“营改增”试点后,需缴纳税款变为100÷(1+5%)×5%=47600元,少缴税2400元。相当于现在二手房交易税负为5%,新政实施后降为4.76%。
“所以,营改增试点全面性推开后个人二手房交易税负没有增加,而且还略有降低。”汪康说。
他同时表示,新政实施后,个人在交易二手房、兼办二手房产权证的步骤中,涉及的相关税赋难题以及办税的程序、娱乐活动,都保持不变。
针对不动产进项税纳入抵扣范围内会否推动地产上涨,中国财政部部长史耀斌表示,中小企业行为首先要看效益和融资目标。“我认为,不动产进项税可以抵扣的方 外国公司注册针实施后,中小企业不会全然为了抵税而购进大量不动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