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市、自治州、省辖市、计划单列教育厅(局),新疆军区公安局,海关总署广西分署,青岛、天津特派办,各直属海关、高等院校:
为支持海关总署《海关专用缴款书》打印进行改革,提高企业会计信息技术水准,财政部、海关总署根据《可扩展商业性调查报告语法(XBRL)规范》(MB/T 25500-2010)续作行业标准、《中小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2015版)和《海关总署 财政部 商务部 国家档案局关于进行〈海关专用缴款书〉打印进行改革体制改革新闻稿》(海关总署2018年新闻稿第100号,下述简称《新闻稿》),制定了中小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海关专用缴款书扩展分类标准(下述简称海关扩展分类标准),现下发你们,以便利相关事业单位的单位和软件厂商按照《新闻稿》要求,选择以的电子《海关专用缴款书》作为会计原始
并完成无纸化会计资料归档。
海关扩展分类标准以的电子文档包方式下发,包含要素表格和应用手册两项设施说明性文档(参见附加)。请登录财政部该网站(http.mof.gov.cn),从“会计司”子电视频道下载。各的单位在海关扩展分类标准实施中如有难题,请第一时间反馈财政部。
本标准自发布月内施行。
联 系 人:财政部会计司原则附近 韩建书
联系电话:010-68552089
通讯地址:海淀区东城区小西门陕西三巷3 北京合理避税号 100820
电子邮箱:hanjianshu@mof.gov.cn
联 系 人:海关总署综合性统计司 刘寿吉
联系电话:010-65194143
通讯地址:海淀区西城区立国门外广场6号 100730
电子邮箱:liushouji@customs.gov.cn
附加:
1. 中小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海关专用缴款书 北京合理避税扩展分类标准(略)
财政部 海关总署
2018年10月10日